領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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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會議召集、行程的計劃與安排。 |
嚮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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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指示隊伍行進方向、照顧隊員安全。 |
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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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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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隊/嚮導對承擔之活動,必需對山區路徑應預先踏查,必要時會同相關各組協助,如需用地圖資料/器材…。 |
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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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前準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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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當天所需物品,例如會旗、隊旗、簽名卡、記錄表、藥品、繩索、布條等,應於出發前備妥,如必需住宿/包車,應早聯絡備妥。 |
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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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合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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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隊/嚮導應風雨無阻,提前15~30分抵達集合地點,懸掛隊旗於明顯之處,了解車班狀況,覓尋適當地方,等候排隊上車。 |
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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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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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批人員到齊後,集合參加人員,介紹特別來賓/嚮導,路線、沿途風景、預定用餐及解散之時間/地點、注意事項、清點人數。 |
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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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程中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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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隊/嚮導應事先分配好工作崗位,原則上領隊帶領,餘者居中及殿後,沿途服務,隊伍盡量集中行動,視狀況安排若干休息,活動中路線之取捨領隊/嚮導有絕對決定權。 |
六 |
、 |
簽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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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人員之簽名,最好午餐休息時間辦理,簽名務必要求清晰,以利日後統計之需及獎勵。 |
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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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退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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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天氣或其它因素耽誤活動進度時,得由領隊/嚮導做決定。 |
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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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散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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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達終點後,亦宜宣佈指示乘車方法、地點方向。 |
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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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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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山活動結束後,儘速將備用物品,連同簽名卡、記錄表、建議事項,交回隊部,以供改善之參考。 |
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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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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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隊/嚮導如因緊急事由,不克執行當天職務時,應事先與嚮導組長或總幹事連繫,另覓請他人代理。 |
十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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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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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進行中萬一發生傷患,務必留派嚮導一人以上及隊員多人照料,視狀況做適當處理,並盡速通知家人及隊部。 |
十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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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隊/嚮導應事先向嚮導組長報告行程準備狀況,各級幹部並應主動出面關心/協助,盡量將活動趨於完善。 |